近(jin)日(ri꧒),我(wo)委(wei)将陆续(xu)推出部分农业执(zhi)法案例(li),通(tong)过案例(li)形式向公众宣贯农产品安全相关法律(lv)法规,同时给出日(r♍i)常生活小(xiao)技巧,帮助居民朋友们辨别真伪、确保(bao)农产品质量安全,保(bao)障市民身体(ti)健康!
案件简述(shu):
2022年9月,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某乡镇一冷库内执法检查时发现,多箱预包装冷冻动物产品包♉装箱体上无正规产品包装印刷和配料表,无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标志,打开包装确认为动物产品预包装冷冻产品。执法人员要求该冷库负责人提供该批动物产品所对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企业无法提供。大队执法人员依法确定该商家销售的动物产品为不合格产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法(fa)律法(fa)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yi)法》第五十一(yi)条 屠宰、经营、运(yun)输(shu)的动(dong)物,以(yi)及用(yong)于科研、展(z♛han)示(shi)、演出和比(bi)赛(sai)等非(fei)食用(y🍌ong)性利(li)用(yong)的动(dong)物,应(ying)当(dang)附有检(jian)(jian)疫证明;经营和运(yun)输(shu)的动(dong)物产品,应(ying)当(dang)附有检(jian)(jian)疫证明、检(jian)(jian)疫标志(zhi)。
辨(bian)别小(xiao)技巧:
居(ju)民朋友们可在购买(mai)动物产品(pin)时,让商家提供(gong)《动物检疫(yi)合格(ge)证明(ming)》,确定该批(pi)动物产品(pin)具有合法的《动物检疫(yi)合格(ge)证明(minꩵg)》后,才能放心购买(mai)。